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生产医药中间体为主的化工企业


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内容

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

环境保护信息公示

 

    为认真贯彻落实《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》(环保部令第31号),维护公民和其他组织享有的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现将我公司环境保护信息公示如下:

    、企业基本情况  

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7245640835426)创建于2010年,公司法人倪芳(联系电话0530-8599888),坐落在山东省巨野县煤化工业园区(董官屯镇),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。

公司主要产品为阿比朵尔中间体。工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领先的生产工艺,具备高科技含量的检测手段。工厂管理有序,并以诚实守信,热情服务,与国内和欧美、东南亚等国和地区建立了亲密的商务联系。近年来随着铸造业、制药和精细化工的飞速发展,国内外市场需求量不断增加,市场前景十分广阔。

二、企业排污信息

公司污水处理厂采用“预处理(微电解催化氧化+芬顿+前混凝沉淀)+UASB厌氧+缺氧+高效好氧+低负荷好氧+二沉池+后混凝沉淀”工艺进行处理,处理规模为200m3/d。公司厂区东部建有一套雨污分流系统,现有排放口两个,一个是废水排放口,主要排放经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合格后的水,排入巨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。另一排水口为雨水排放口,主要排放的是雨水。

公司建有废气收集处理系统5套,废气排放口共2个高度均为15米,1、2车间废气处理方式:“一级深冷+UV光氧+二级碱喷淋”,原料仓库废气处理方式均为:“一级碱喷淋”,固废仓库废气处理方式:“一级碱喷淋”,污水处理厂废气处理方式:“二级碱喷淋+臭氧氧化+二级水喷淋”;气体收集并处理高空排放,满足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GB 30770-2014标准排放。

公司危险废物为蒸馏残液、釜底残渣、废母液、废包装等,与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处置合同,做无害化处理。

  • 企业防治污染设施建设运行情况

公司防治污染设施主要有200m3/d污水处理系统、雨污分流系统、VOCS尾气收集吸附装置等,均符合环保要求,并正常运做。

  • 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

公司由菏泽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(国环评证乙字第2427号)设计了《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阿比朵尔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》,2010年10月19日通过菏泽市环境保护局批复(菏环审【2010】346号),2011年4月经巨野县环境保护局批准投入试生产,2011年8月30日通过菏泽市环境保护局验收(菏环验【2011】40号),公司正式投入生产运营。

  • 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
公司组织相关专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制定了《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》,同时组织编制本公司《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》、《危险废物突发环境应急预案》,并上报巨野县环境保护局备案,配备专门应急救援队伍,并经常性组织应急预案培训演练,真正做到应急救援到位。

六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贯彻执行情况

    遵守国家和地区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、履行环保义务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企业的责任。公司严格执行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,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环保领导小组,建立完善各项环保制度,实施清洁生产,有效降低产品物耗能耗,并深入开展“三废”的综合利用,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。

七、2021年第三季度自行监测情况:

      (一)基本情况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企业名称: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法人代表:倪芳
               所属行业:有机化工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地理位置: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化工产业园
               生产周期:48小时
               联系方式:0530-8599888
               委托检测机构名称:山东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(二)自行监测方案:/Public/userfiles/files/2020年_巨野锦颐化学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方案.pdf

        (三)自行监测结果: